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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考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5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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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统考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及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通知

    网考电函[2013]10

    关于统考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及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根据《关于推进统考考点配备公安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的通知》(网考电函[2012]17号)的要求,目前全国已有768家统考考点安装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2012年9月和12月统考期间,在部分考点进行了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试点工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作为入场验证的辅助设备,有效地防止了持假身份证入场考试的替考行为,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为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加大对统考的监管力度,根据《关于统考考点全面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及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通知》(网考电函[2013]08号)的要求,从2013年4月统考开始,全部统考考点均需配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并安装使用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所有考生必须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验证后才能进入考场。

    各试点高校应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落实,要求本校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身份证签到管理系统的验证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统考。

    2.除军人、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不得使用出国护照、出境通行证),配合统考考点做好入场验证工作。持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3. 丢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并在到达考点后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后入场。

    4. 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港澳台地区考生凭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外籍考生凭护照参加考试的,到达考点后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在《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参考考生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后入场。

    请各试点高校尽快将上述要求通知到考生,并将本通知在各试点高校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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