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安排的通知
2016年秋季学期答辩时间为11月12、13、19日,答辩时间和次序已经确定。请同学们查看附件中的《2016年秋季专升本毕业生答辩时间安排表》做好答辩准备,并注意以下几
2016年秋季申请答辩的毕业生:
2016年秋季学期答辩时间为11月12、13、19日,答辩时间和次序已经确定。请同学们查看附件中的《2016年秋季专升本毕业生答辩时间安排表》做好答辩准备,并注意以下几点:
1、所有参加答辩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和答辩所用的电子版PPT,按照《2016年秋季专升本毕业生答辩时间安排表》上安排的次序到学院或学习中心统一参加答辩。
如至本专业答辩结束时仍未到达现场的,则视为放弃答辩,取消论文答辩资格,论文成绩以平台写作成绩为准;未在学习中心指定地点答辩的,取消论文答辩资格,论文成绩以平台写作成绩为准。
2、北京直属学习中心、大兴学习中心和知金(北京)学习中心学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地点在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答辩会场参照答辩时间安排表。
3、外埠学习中心学生到所属学习中心安排的会场进行远程答辩,地点在各学习中心,答辩顺序参照答辩时间安排表。
4、每名学生答辩时间10分钟。其中介绍论文5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5、答辩过程中请保持会场安静,未开始答辩的学生请认真旁听他人答辩,不许擅自在会场走动或在答辩现场喧哗,答辩人结束答辩后即刻退场。
6、所有答辩学生需本人参加论文答辩,如经核查非学生本人答辩的,取消论文答辩资格,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