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学院2011年6月修订的《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论文写作增加二稿环节,各环节通过平台限提交一次。论文开题报告不合格可随之后环节提交,直至修改合格。
2、各环节限定截止时间,不限开始时间,学生完成前一环节论文写作并取得老师批阅及评语后,即可进入下一论文写作环节,但全部论文写作时间不应少于两个月。学生写作过程中可通过页面留言和指导教师进行沟通。
3、写作过程中如确有更换论文题目需求的学生,需在开题或初稿阶段向老师留言说明原因,在教师指导下更换或调整论文题目,已提交开题审核通过的需重新提交开题报告。
4、初稿、二稿阶段教师给评语和修改意见,不给予成绩,终稿阶段教师给出评语和写作成绩。
5、写作成绩为良及以上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学生的论文成绩以答辩成绩为准。
6、学生需严格按照平台设定的论文各环节截止时间提交相应稿件,若某环节错过提交即顺延至下一写作学期相应环节继续,但需在两个写作学期内完成论文写作的所有环节;若两学期仍未完成,则论文写作成绩视为不及格。
7、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两学期未完成所有环节或论文成绩不满意者,需选课期重新进行论文写作资格确认,即点击“选课——毕业论文”后,方可进入新的论文写作环节。在选题期确认是否沿用之前论文题目,如不确认,则认为本学期不进行论文写作,之后环节无法继续进行。
8、非英语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有所修改,见附件1。开题报告及论文格式模板也有相应改动。为便于学生排版,提供附件2《格式简化版说明》。
9、2013年秋季学期起毕业论文平台模块一并调整,2011春及之前批次未完成论文写作、不及格及申请重做论文学生将按照新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请参照附件3。
附件2:简化版格式说明.doc
知金北京数字化学习中心
2013年6月